为了建立完善学校疫情工作的快速反应机制,真正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隔离和早治疗,及时上报我校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和疫情,特制定旺苍县东河小学疫情报告制度。
第一条 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、复杂性和艰巨性,高度重视疫情信息和有关材料的报送工作,为做好学校防控工作奠定基础。
第二条 加强领导,建立责任追究制度,切实做好疫情报告工作。各部门必须落实专人负责疫情信息的收集、整理和报送工作。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为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,对疫情有迟报、谎报、瞒报、漏报或处置不当的,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者的责任。
第三条 坚决执行零报告制度,设立值班及疫情监控联系电话,全面、准确、及时地收集、整理相关信息。若发现疫情,各部门都必须在当日(包括周六和周日)10分钟内报告,将有关情况向学校或周六、周日值班人员报告。联系电话:4213171、4212737、4213122。如有紧急或特殊情况,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。联系电话:4213171(校长办、13684352261)、4212737(教导处、13547182661)、4213122(总务处、13506064658)
第四条 实施晨检晨报午检午报制度,各班每日早晨由专人对师生的健康状况进行观察、询问,严密关注本单位教职工、学生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异常情况,及时将紧急或特殊情况报告学校办公室。
第五条 坚持及时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,各部门应指定专人做好疫情信息(包括防控活动、健康询问观察结果、师生缺勤缺课等情况)的记录工作,形成文字材料存档。
第六条 本制度由学校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执行。由该办公室对各部门收集的疫情信息进行整理,送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,统一上报县教育局。
二OO三年四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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